根据仑财政库【2016】2号《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仑财政国【2017】14号《北仑区(开发区)国有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参照仑财政库【2018】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选择确定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核心区开发资金专户开立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本项目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核心区开发资金专户开立服务机构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 / 3、内容及范围: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银行作为本项目专户开立的服务银行,并提供相关服务。 4、投标人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营业场所”或“住所”载明属于宁波市北仑区域或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域,同时在北仑区(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有分支机构(通指一级支行及以上金融机构)且经营年限已满3年。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含3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信状况和经营业绩优良,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一家金融机构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如出现多家分支机构报名的,开标时凭宁波市分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才能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中标后不得合包、转包、分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系指投标人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9月 26 日至2019年 10 月 08 日上午08:30时 —11:30时下午13:30时—17:00时(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数字科技园C座201 8、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 形式:转账或银行电汇 账号: 35455833079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北仑新大路支行 收款人名称: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截止时间:2019 年 10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允许投标人的上级行代缴。 联系电话:0574-86823939 郑会计 9、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 10 月 18 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拒绝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 10、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9年 10 月 18 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公开开标。 1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提出询问须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12、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数字科技园C座201 联 系 人:李秋圆 电 话:0574-86838378 传 真:0574-86838378 电子邮箱:386410639@qq.com 邮 编:315800 招标人名称: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江虹 联 系 电 话:0574-8678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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