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甬励达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滨江装备创业园三期A地块第八批次厂房租赁项目进行招租,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NBZD-20230620   二、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租人:宁波甬励达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北仑滨江装备创业园三期A地块位于北仑区小港街道,占地面积约183.4亩,建筑面积约24.45万平方米。滨江装备创业园三期A地块第八批次厂房租赁项目共5294平方米。   五、招租内容: | 序号 | 楼幢信息 |  标段面积(m2) | 对象类型 | 租金(元/平方米·月) |  | 第1标段 | 14号楼第2层 | 693 | 科创型   | 第1层租金:27元/平方·月;第2层租金:17元/平方·月;第3层租金:14元/平方·月;第4层租金:11元/平方·月。 |  | 第2标段 | 14号楼第4层 | 693 |  | 第3标段 | 33号楼第1、2层 | 1546 |  | 第4标段 | 9号楼第2层 | 930 | 税源型 |  | 第5标段 | 47号楼第4层 | 1432 | 
   六、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一)所有标段承租人均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承租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经营管理能力。   2、承租人须为通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企业(根据承租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认。   3、承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承租人经“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征信无不良记录。   (二)所有标段承租人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税收要求及其他要求):  | 序号 | 楼幢信息 | 税收要求 [承租人在递交承租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年度内任一年度每平方米年纳税额要求(任一年度总税收÷所投标段面积)] | 其他要求 | 对象 类型 | 备注 |  | 第1标段 | 14号楼第2层 |       须满足下列二项中的任意一项:①225元/平方米及以上;②纳税额度须承诺:承租期内任一年度达到225元/平方米及以上税收要求。(格式见第六章承租文件格式10)     | 须满足下列四项中的任意一项: 1、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如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 3、成立一年以上(截止评审日)的企业,核心团队成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数达到2人(或博士研究生达到1人)且企业或核心团队成员具有发明专利达到(或新型实用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2项。 4、成立一年以内(截止评审日)的企业,承诺入驻园区一年内核心团队成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数达到2人(或博士研究生达到1人)且企业或核心团队成员具有发明专利达到(或新型实用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2项。(格式见第六章承租文件格式10) | 科创型 |   |  | 第2标段 | 14号楼第4层 |  | 第3标段 | 33号楼第1、2层 |  | 第4标段 | 9号楼第2层 | 350元/平方米及以上 |     | 税源型 |   |  | 第5标段 | 47号楼第4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承租活动,实行资格后审。   七、招租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数字科技园区C座211室)  联系人:乐超群      电话:0574-86838378      3.售价:招租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承租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及开票资料发邮件至我司线上购买邮箱,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招租文件的项目编号、承租标段、承租人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租文件,请给予配合。    4.招租文件线上购买邮箱:542450690@qq.com。   5.发售时需承租人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①企业信息收集表及承租意向书(向招租代理人索取)   6.发售流程:有意向的承租人电话联系招租代理人索取企业信息收集表及承租意向书→准备好第5条所需的资料扫描件+付款凭证及开票资料发送至第4条所留的邮箱→及时接收招租代理人发送的招租文件(电子版)。   7、发售注意事项:潜在承租人仅能参加一个标段的承租活动。同时参加多个的,招租人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产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nbcqjy.org/、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bjxc.com.cn/)   九、承租活动保证金:   1、承租活动保证金:8000元。承租人应于 2023 年  7  月  7  日16:00时前将承租活动保证金以电汇、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至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4-86823939;联系人:郑会计。   2、未中选单位,保证金在中选公示结束后退还,中选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凭合同退还。   十、递交承租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承租人应于2023年  7  月 11   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承租文件密封送交到 北仑滨江装备创业园三期13号楼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租将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  北仑滨江装备创业园三期13号楼4楼 进行评审活动。   十一二、业务咨询:   招租人:宁波甬励达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小港街道枫林路滨江装备创业园三期13号楼4楼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0574-86900025       招租代理机构: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数字科技园区C座211室   联系人:乐超群   电话:0574-86838378   邮箱:542450690@qq.com   关于本次招租评审活动的有关款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宁波北仑新大路支行   账    号: 354558330796   户    名: 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